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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之上下学交通安全提醒

2024-07-16 10: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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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之上下学交通安全提醒9月16日15时许,徐某驾驶共享单车行驶至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中段394号外,与对向行驶由骆某驾驶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驾驶人徐某、骆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内江直属二大队认定,徐某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骆某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内江公安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车时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实行右侧通行,不逆向行驶。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操作电动自行车的熟练程度较低、应急能力较差,再加上缺乏对危险隐患的认知,若遇上述案例中的紧急情况,往往很难准确避险。

  电动自行车自身平衡系数较低,若是超员超载,更易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一旦发生事故,会增加死伤的概率。

  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比自行车快很多,但操控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佳,本身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薄弱,对交通法律法规的了解相对较少,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常出现逆行、载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等违法行为。

  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车速度较快,甚至伴随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如追逐打闹、比赛超车、玩漂移等,大大增加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危险系数。

  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车速度较快,甚至伴随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如追逐打闹、比赛超车、玩漂移等,大大增加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危险系数。

  未成年人生活经验不足,心理、生理素质不够成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变能力不够,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方式。

  有意识地向孩子教育相关安全知识,教会孩子远离车辆,不在停车场、小区内道路等车辆频繁出入的地方玩耍,不要在道路上以及停有车辆的路边玩耍。

  在启动车辆、倒车、转弯时,应仔细察看车辆周围情况,慢起步、慢通行。行经城中村、住宅小区、学校、停车场等交通复杂、人车混行的路段时,要仔细观察路面情况,减速慢行,并鸣喇叭提示行人注意避让。

  在有信号灯的路口,要遵守信号灯指示通行。如果走到一半红灯亮起,可停在路中安全岛或道路中心线位置等待下一个绿灯,千万不能向前猛跑或向后折返。

  年满16周岁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骑行时需要佩戴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闯红灯、不逆行,也不要载人。

  对于未满16周岁的孩子,家长要管好电动车钥匙,不要让孩子骑车外出。家长骑电动车带孩子,要给自己和孩子都佩戴安全头盔。

  马路不是玩耍的地方,孩子在外出行,不要在人行道上追逐打闹,否则可能刹不住脚步冲出马路,与车辆发生碰撞。

  驾驶人坐在汽车驾驶位时,因视线受到遮挡,会形成一定的视野盲区。由于孩子的个头矮小,且在路边玩耍时呈下蹲、俯卧状态,若在盲区位置逗留米乐M6,驾驶人有可能看不到。

  公交车站是最易发生盲区事故的地点之一,站台前后车流人流较大,受站牌遮挡影响,若有行人突然从站台冲出是十分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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