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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乐M6官网登录入口西安起草《西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 公开征求意见

2024-07-31 02: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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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乐M6官网登录入口西安起草《西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 公开征求意见7月26日,西安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征求《西安市电动车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针对规范西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9日,为期15日。

  西安市公安局针对《西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草案的起草说明中称,据陕西省电动自行车挂牌管理系统统计,截至2024年5月,西安市已登记挂牌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376万辆,由原西安市非机动车登记备案系统办理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约154万余辆(由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这部分备案车辆绝大多数属于超标电动车,随着时间推移正在逐渐自然淘汰);2019年9月24日陕西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平台启用,原西安市非机动车登记备案系统停用,截至今年5月,在省级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的超标电动自行车140余万辆,合规电动自行车82万余辆。

  由于电动自行车轻便灵活米乐M6官方网站,机动性较强,很多市民群众优先选择电动自行车作为出行交通工具,但在给市民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道路通行和停放带来冲击,导致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乱停乱放等交通乱象较为突出,为提高车速私自篡改限速设定或改装行为屡见不鲜,因充电造成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而现行法律法规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定不完善、相关概念模糊、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例如,未挂牌的超标电动车属性模糊,缺少驾乘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等管理规定,以及生产、销售行为、停放、充电等,均缺乏明确规定。

  2023年1月份至2024年5月,西安市公安局多次对西安伞塔路、太华路、北关、土门、文景路等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进行了实地调研,初步了解掌握了西安电动自行车销售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根据市场调研情况显示,市场上普遍存在销售者将电动摩托车、轻便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等机动车,作为电动自行车进行宣售的行为,很多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销售者误导购买了此类车辆,并当做电动自行车进行使用,给交通安全工作带来较大安全隐患,特别是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很多当事人对车辆属性认定问题存在较大争议。

  另外,按照2019年4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陕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原定于2022年6月30日陕西省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结束,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但考虑到超标电动自行车存量较大,涉及利益群体众多,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省公安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于2022年6月13日发布了《关于延长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将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延长三年至2025年6月30日,过渡期延期届满后,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鉴于此,有必要通过发布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西安市电动自行车相关管理活动的管理规定,明确各管理环节主体责任、法律义务及法律责任,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切实保障市民群众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电动自行车管理提供依据,并为西安市电动自行车立法提供实践基础。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行驶、停放充电、事故处理等管理环节,强化源头管理和日常监管,广西、广东、河北、海南、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市及南宁、成都、广州、汉中、榆林等城市相继制定并颁布实施了非机动车或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条例、管理办法、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在明晰政府各部门监管职责的基础上,明确了相关环节的管理规定,体现社会共治理念,对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西安市公安局经过前期管理经验的沉淀探索和经验积累,并借鉴外地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发布规范性文件及执行情况,结合西安实际,不断调研论证和修改完善《草案》内容,力求做到立一条,解决一个问题。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本次公布的《西安市电动车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生产和销售、登记、停放和通行安全、消防安全以及监督管理六个方面的内容。

  《西安市电动车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规范明确本《草案》的适用范围、明确电动自行车协同共治的管理原则、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行为、明确了禁止实施电动自行车改装(拼装)行为、完善电动自行车停放规定、规定电动自行车充电和消防安全的问题、明确合标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处置依据、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保险、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鼓励淘汰(置换)超标电动自行车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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